艺术理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艺理论 >> 艺术理论 >> 浏览文章

没有情意,书法安能成为艺术?
作者:陈相国 来源:中国艺术报 浏览次数:5787次 更新时间:2017-11-21

  就书法而言,性情是书者作品所显示的一种精神面貌、气韵意境,它是书法家性格和情感的表露。书法把蕴藏在个人身心的思想感情,化做了一种有形有色、有声有歌、有节奏、有韵律、有神采、有艺术震撼力和浓重感情的结晶体。几千年来,历代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他们不管是在学习书法的道路上,还是在书法创作过程中,都在不经意地宣泄和抒发他们的情感,流露和张扬他们的性格;都在自然而然地把书法的基本规律与自身的性情融为一体,使书法的造型风貌和精神内涵达到美的升华,进而成为书法艺术美的精湛之作和艺术之花。

  晋代王羲之的《兰亭序》就是在兰亭雅集的过程中,群贤毕至,情绪高昂、酒过微醺的特定情境中创作出来,一气呵成,性情使然,不可而再。唐代颜真卿的《祭侄季明文稿》也是在怀念亲人的悲痛情绪中,虽涂抹更改但浑然天成。更有颠张醉素,处于醉酒或癫狂的状态下,任情挥洒,真正如“惊蛇入草,乱鸟出林”般合自然之象,把自我狂放不羁的性情表露在书写的过程之中,令作者和观者皆痛快淋漓。而八大山人和弘一法师,都乃皈依佛门之人,深修佛学,洗涤心灵,我们从其作品中则可观其心,会其性情。不激不厉,温和空灵的精神内涵尽收眼底。还有无数的古贤书家的诗文信札,或庄重或洒脱,或从容或疾速,或劲健或秀雅,毫无拘束,自由自在,都是作者内心感情的自由抒发,当时情绪的自然流露。
  历代书法家无不重视书法艺术的情感表现。汉蔡邕《笔论》中提出:“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唐孙过庭《书谱》中指出:“达其性情、形其哀乐”;元陈绎《翰林要诀》中强调:“情之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轻重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深浅,变化无穷”;当代陈振濂《书法美学》中更是直白:“真正的‘书法’,是包含着作者抒情、泄意、在形式中融入有个性的审美意念的一种绝对强调主体精神的艺术”……可见书法作品中的性情成分。如毛泽东的字大气磅礴,周恩来的字儒雅含蓄,郭沫若的字才气横溢,齐白石的字质朴倔强,吴昌硕的字浑厚老辣,于右任的字圆融端穆,李叔同的字淡定出尘,张大千的字豪迈奇险,皆是作者性格、性情、气质、学问、修养、胸怀的自然外化,毫无矫饰,所以纷呈异彩,各具魅力。

  古人云:“学我者死,似我者俗”,其精神就是书法者要用自己的情感、自己的感受来写,而不是永远跟着古人走。就像一个舞蹈家,既能善舞,又要善表情,一举一动都得有情感才有神韵,才能感动观众。孙过庭在《书谱》中提出“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性情,草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性情,学乖使转,不能成字,真云点画,犹可记文”。可见真正的书法都是以情意为本。想起一位书家一句很朴实的话:“在你写书法的过程中,你因为写书法而感受着痛苦,即使写得好看也不能算一件优秀的作品,若在写的过程中你体会了情绪的宣泄,心情享受了愉悦,即使是别人认为有点丑的作品也应该是一幅成功的作品。”没有情意,便没有艺术的活力和神采;没有情意,白纸黑字安能成为艺术?



错误:45009错误: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