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评论·序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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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小说中的女子“身体国家化”
作者: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 浏览次数:11114次 更新时间:2020-03-19

  摘要:还原清末保国强种的语境,将当时的公共舆论与新小说作互文性阅读,可辨析出由“国民母”而“女国民”再“女英雄”,构成了中国女性解放的逻辑行程,是典型的作为政治话语的身体国家化方案。新小说所塑造的具备新知识,具有独立判断、处理事务能力的女性形象,是以现实为参照系的,而舍“身”救国的“女英雄”则更多禀赋意识形态的想象,她们已然脱逾出秉持三从四德观念的传统女性序列,具有了世界性身位。新小说里的“女性声音”,使女性独特的身体体验具有了合法性,逻辑地隐含着这一话语系统的权威性,为身体国家化的逻辑生成预备了动力性依据。

  关键词:清末新小说;身体国家化;国民母;女国民;女英雄;互文性 

  清末知识人基于“救国”的立场,提出铸造“国民母”、成为“女国民”等口号,从身体与精神两维对女子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典型的“身体国家化”方案——“通过身体、精神的改造,将身体权利让渡给具有支配性的国家权力,并由此获得政治美学化的身份认同”,使身体具有了超个体的观念指涉。这一承载国家意志而置于政治层面的“解放”,获得了具有生存激情的意识形态功能表达。清末新小说以其富于时代特征的文学性,参与了上述历史进程,从而把国人体质的强健与精神的振作纳入到民族复兴的话语体系。

  一 “为国家生强壮之儿”

  “女子为国民之母”源出日本。因身体的生理性以及家庭教育的起点,女性被认定为国民身体与精神养成的源头,这一观念被梁启超等引入后,有关“国民母”的论说于是大量出现,其中心议题即是回应现实的“废缠足”、“兴女学”。

  被称作“中国女界之卢骚”的金一(金天翮)倡言:“女子者,国民之母也。……而根性之传,必离母以附子,阳施阴受,顿渐各殊”;“女子者,国民之母也。欲新中国,必新女子;欲强中国,必强女子;欲文明中国,必先文明我女子;欲普救中国,必先普救我女子,无可疑也。”亚特的讨论也颇具代表性,“国无国民母,则国民安生;国无国民母所生之国民,则国将不国。故欲铸造国民,必先铸造国民母始。”类似的议论还有很多:“女子者,国民之母,种族所由来也”;“女子者,诞育国民之母”;“女子者,强国之元素,文明之母,自由之母,国民之母”。简言之,女子只有具备诞育“国民”的能力,才能保证未来中国肌体的健康,而女子也不再是重男轻女观念支配下可以被轻忽的对象,转而成为决定国家、民族命运的“国民之母”。

  女子缠足问题就是在“国民母”的解释框架内,被纳入到知识人视野的。女子解除缠足束缚,身强体壮,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身体的孱弱,心理随身体的生理性健硕而强大,自是题中之义,缠足因而直接与国家兴衰相联。

  清末新小说中关于缠足的讨论极为常见,只是男作家对缠足给女子身心带来的苦痛及其后果远不及女性作家描述的详切。在颐琐的《黄绣球》中,对放足充满了理想化的乐观,“如今虽说是小的走惯了,一放开来,头两天不方便,到十几天后,自然如飞似跑的走给你看!”而女作家王妙如在《女狱花》中对放足后果的描写则更加具有现实化的真实,“我幼时亦受小脚的毒,近来虽已竭力放开,终觉不大自然。……以致今日身子很不强壮,不能为同胞上办一点儿事业。”骨骼一旦变形,实际无法还原,“放足过程中的血液流通所带来的肿胀之痛(所以必须讲究循序渐进),天足女子可能遭遇的婚姻麻烦(传统社会中,不缠足女子难以匹配上等人家),最终都要由女性来承当;而放脚后的身体自由,以及由此产生的精神愉悦,也并非崇高的救国呼号所能涵盖。”“自由”本然地与个人主义的感受相联系。与男子剪发辫不同,女子放足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身体性之内在的生理性与精神性的并联,而“女性解放”不仅是社会政治层面的议题,也是历史与文化层面的牵缠。任何单向度的女性话语都会失焦。

  问渔女史(邵振华)的《侠义佳人》有关缠足的细节描写与痛苦程度的描写最为详细,而这只能来自于女性的切身经验,即身体性的个人主义描写。母亲嫌女儿脚裹的不够小,“他的脚已裹断了,脚趾头也折了,再裹紧点,不敢说三寸,那四寸是拿得稳的。怎奈他不长进,不肯上紧裹,所以脚还是这么大。”楚孟实的太姑裹脚的痛苦仍记忆犹新,“脚不烂不小,越烂越好。里头又弄些碎碗锋,放到裹脚里,紧紧的裹起来。每逢裹脚脚带一解开,那浓血就如水似的泻出来,满脚烂的都是窟窿,痛得我浑身抖”,可以说是血淋淋的直观展示。这一出于人道关怀对女性身体健康的关注,也印证了作者“自序”的写作初衷本是“暴露女界黑暗”。有理由认为,女性问题最为敏感地承载了个人自由与社会解放的双重性,或可说,身体性问题是经由个体生发的社会性表达,而个人主义的意识形态属性,又终将触发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启动。

  关于缠足话语的性别差异值得重视。刘瑞平女士将女子自身设定为批判对象,“诸君既赋生为女人,女人以生产国民、教育国民为独一无二之义务。乃诸君不独不能尽义务,而反为国民种祸根,产劣种。……缠足以害其体,……所生子女,愈传愈弱……种既劣弱,加以无教。……遂养成一种无公德、无法律、无独立性、无爱国心之支那人种。”虽然与男性所指斥的“不知养育之弱种”、“缠足之害种”、“不运动之病种”几无区别,但前者更加凸显了女性的身体经验尤其是建基于此的自省意识。“在现实政治危机的刺激与男性启蒙话语的诱导下,晚清女性之谈论缠足,多半仍以民族国家利益为最高原则。”但相对于男性,女性毕竟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落实了女性独特的身体体验表达的合法性,也正是女性的切身务实,为身体国家化的逻辑生成预备了坚实的动力性依据。换言之,“女性声音”逻辑地隐含着这一话语系统的权威性。

  将废缠足与救国强种相联,乃是那个时代的共鸣:金天翮有“天全神完则种强,种强则国兴……夫欲避澌灭之厄,必先自放足始矣”的判断;自立认为女性柔顺、愚鲁、卑抑的弊病通过诞育“遗传薰染于男子”;张肩任有“缠足之毒,中之终身,害及全国”之说。当然,这类观点强调女性身体解放的同时,无疑也放大了女性对于国家命运决定性作用。时代更多地也更持久地要求着“新女性”的内涵与外延的丰富。

  显然,清末有关废缠足的话语对女权观念的丰满大有助益。《女狱花》中沙雪梅痛陈,“只因有了男人要娶小足的陋习”,女子承受着“无罪的非刑”,“我们国中,缠成小足,害瘵病死的,也不知多少。即不死去,行一步路,尚须扶墙摸壁。名虽为人,实与鬼为邻了。”许平权直言,“至于紧缠小足,不但行路不稳,实为致人死病的魔鬼。”《侠义佳人》中新女性高剑尘现身说法,“我的姑爷是不嫌我脚大的。可见脚大,也没有什么不好。你们放心将小闺女们的脚都放了罢,将来婆家娶了去,姑爷一定要好的。脚大有力,有事帮着姑爷做,姑爷还格外欢喜呢。你看男人家,一双大脚,女人一样的人儿,为什么要裹脚呢?”文学正是以如此感性样态的形象化呈示,使身体性具有了问题意识。生涩枯索的学理于此获得了教化人生的启示,而这正是启蒙精神涵摄的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的绝佳样板。

  废缠足最早由外国传教士发起,乃是出于基督教的天足观念对这一野蛮习俗的批判。在维新变法运动中,康有为、梁启超等从“弱种流传”的角度发起的“不缠足运动”,使得这一争取个体自由的事件提升为政治话语。随后,以国家、民族的名义倡言女性放足的文字,出现在各种报刊杂志中。这一思潮是由男性启蒙者依照铸造“国民母”的逻辑主导,废缠足成为国家强盛的先决条件,某种意义上忽略了女性身体的切身性。当这一话语出现在新小说中时,强调的还是救国强种一维,但在有限的女作家的文本中,对于有着切身体会的缠足问题有更加直观的展示,细节描写的丰富也使得这一话语更加多元,女性身体性的主体意识已经开始呈现。

  二 “为本族培聪明之种”

  如果说废缠足是从优生的角度来论及,兴女学则是从优育的立场而出发,从而一扫“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千年积习,当然,其逻辑起点并非后世概括提炼的所谓女性解放,而是将女学不兴作为亡种、亡国之源,“文明之国,男女并重,教化日以进,国力日以强。独我中国女子,五千年来沈溣于柔脆怯弱黑暗残酷之世界,是何故哉?吾一言蔽之曰:女学不兴之害也。”其间政治关切的现实意涵不言自明。

  只有让女子接受教育,才能为国民教育奠定基础,“教育者,造国民之器械也。女子与男子,各居国民之半部分,是教育当普及。吾未闻有偏枯之教育,而国不受其病者也。”其间论说的“胎教”、“母仪”归因于母亲的素质,所谓“彼圣贤、帝王、英雄、侠义之成,非异人任,其成于贤母之手矣”。将《女界钟》与小说《女狱花》《侠义佳人》《姊妹花》等作互文性阅读,即可见出,以“国民之母”的立论申言来兴女学、倡女权等已成时代风潮。

  《女狱花》有言,“一国之中,若没有女国民,决没有男国民的。一个人小的时候,心中皆无定见,只有摹仿的能力,母子之间最为亲切,则一举一动,自然而然学作母亲的样子。”许平权的父母认为,“女子者,国民之母也。……羸弱呆滞之母,安能产果敢活泼之子呢?”他们对子女一视同仁,为她取名“平权”,直抒胸臆,难能可贵。《侠义佳人》有言,“我们这样人,都是碰点子看。碰在文明人家,所以就能自由。若是碰到专制人家,就要受压力,这不是碰运气吗?若能举中国的女子,都能像我们似的,那就好了。”推己及人的道德诉求,正是身体国家化的正当性所在。

  《姊妹花》主张女子走出家庭,接受西式学校教育,男女应自由恋爱而后结婚,只有这样,女子才能成为相夫教子的“国民母”。冰姿与母亲鲍夫人的一段对话极力宣扬女学益处,强调男女交际对女子的重要性:

  “儿以为女子为国民之母,女子智则国民智,女子愚则国民愚。天下兴亡,女子有责也。岂可以身处密室之中,……必也使其交往社会,与男士多往来,然后阅历增加而知识广矣。”

  将女子的知识水平与文明程度跟国家兴亡相关联。女子禁锢家中,是导致“奴颜婢膝、柔媚乞怜”的根本原因,通过知书、求学,与男子交游,女子“志操愈高尚”。小说着重于女子自身的心志、阅历与知识,强调接触社会与男士对于女子本身的长进,实际上争取的还是女子自身的权益。《侠义佳人》中高剑尘也有言,“是愿从今以后,大开风气,男女平等,一样的见面谈天,互相讲求学问,结为朋友,除了那种遮遮掩掩、扭扭捏捏的媚态。……女子见了男子,光明磊落,端庄严重,男子怎敢藐视?”都是强调家庭之外的学校教育对于女子能力以及品格的提升,也无疑是对西学中进步主义的回应。

  《女狱花》中许平权感慨,“女子与男人身体构造皆无大异,然女子不读诗书,性灵痼蔽,紧缠小足,身体戕贼,则先天构造虽已完全,而后天缺憾不少。……你想文章有班婕妤、谢道韫,孝行有缇萦、曹娥,韬略有木兰、梁红玉、唐赛儿,剑侠有红线、聂隐娘、公孙大娘,此外有名豪杰,我也不能尽说。可见我们女子,并非尽染陋习,一无振兴气象。”既然历史上女子文韬武略、孝行大义并不输于男子,振兴女界也是有史可循的。换言之,坐实于民族文化及传统,正说明观念革新的本土化必然。

  标以“立宪小说”的《未来世界》将“兴女学”作为立宪之基:“要想我们中国的国民人人有立宪的资格,只要在全国各处的地方,多设那女子学校,也仿行那强迫教育的章程,未始不是一个溯本求源的法子。为什么呢?你想无论什么人,在那幼稚时代总离不了父母的家庭教育。只有一个个女子都有了国民思想,在那小孩儿从小的时候,就慢慢的教导他们,到了五六岁上再入学堂,有了这个根柢,自然那程度慢慢的就容易了。这是说家庭教育的好处。……这班朝廷大老,把振兴女学的这件事情当作个全不要紧的事,那里晓得这件事,却对于中国的立宪上头,真有这般绝大的干系。所以,我的意思要想把中国的女学先振兴起来。”身体国家化的正当性实由具有组织化、规模化的教育实践而现实化。于此,教育实践的制度路径呼之欲出,身体国家化的意识形态功能亦是题中之义。

  在“兴女学”的呼声中,各地出现了官办或民办的女学堂、女校,金天翮1900年前后就曾在家乡建立同川两等小学及明华女学校。女学堂虽多由男子发起,但教学与管理工作却是由女性承担,“中国女学堂的提调、教习们,也成为近代中国最早一批出身士绅阶层的职业女性。”从家庭走向学校,女子的命运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所谓“新世界,女中华。”现代知识女性开始以群像出现,个我的“她”汇成的“她们”而成为具有社团性的主体。

  铸造“国民母”的倡言,使与女性相关的公共论域浮现,从而使身体国家化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有了坚实的依据。女子开始逐渐摆脱传统束缚,获得走出闺阁、参与公共事务与拓展自我的机会,其突破性正在于空前地使女性具有了政治人格,为“女国民”观念的勃兴准备了逻辑前提。必须在此强调的是,“身体国家化”之于女性解放,作为学理考查,不仅是观念史的勾勒,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一次颇具规模的自我梳理。

  三 “妇女无权无以立国”

  知识精英提出废缠足、兴女学的口号后,作为男性依附的女性,也开始由“国民母”观念转型为“女国民”——“要把那二万万同胞的女子,一个个变作完全资格的国民。”与西方注重“己”(即“个人”)之不同,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知识人使用“国民”这一概念,强调的则是“群”的意识,亦即重在集体性,强化国家认同。

  标有“国民小说”的《女子权》有言,“大凡一国之中,所有人民,妇女必居其大半。向使毫无女权,那就不论男子如何开通,他那国度便如一个害了半身不遂病症的人,一半已经成为废物,只有一半能知觉运动。就说是富强,也富强不到那里去的了。”小说认为自治精神、自养能力是成为女国民的前提。“女国民”观念的启蒙与女性自强自立的要素生成,本就是一体两面的关系,所谓“断其劣根性,而后回复其固有性;跳出于旧风气,而后接近于新风气;排除其依赖心,而后养成其独立心。”

  《侠义佳人》中孟迪民在伯父的经济支持下创立的“中国女子晓光会”,是集女子教育、助力女子自立以及女子救援的团体。小说通过主要人物的行动、对话、议论,最终归结为女子教育与兴办女工艺厂乃是女性自立自主的两大途径,这与《女子权》异曲同工。当然,女子晓光会成立目的,最终也还是落实在救国,“女子与国家关系极大,女子文明,国即可以强盛。”

  特别值得称道的是,这篇小说落墨于济南的一个乡村,可谓二十世纪“乡村运动”的先声。小说中理想人物的一段对话可以作为其理念化的大纲:高剑尘说,“依我心思,实在可怜那班乡下妇女的愚蠢无教育。……我们既然想热心女教,就应该想个法子,补救补救才好”;萧芷芬认为,“我想最好在江阴城里,开一个女子演说会,专门讲些女子分内的事,及一切教育,同理家卫生的法子。”女学形式有别,宗旨仍是始终如一,即教育不仅是世俗层面的社会事务,更是政治理想得以实现的平台,也当然地是具有意识形态功能化的转型关捩点。

  小说中的女志士不都像孟迪民那样幸运。华涧泉“从小也读过书,后来又出过洋,毕业回来,想开个女学堂,因经费难筹,力不从心,遂作罢论。”小说特别强调了她旗人的身份,不禁让人联想到1905年为筹款办女学而自杀的旗人女子惠兴。悬置不论其间的满汉矛盾,这无疑是中国女子教育史上的划时代事件,其“殉学”成为兴办女学的契机,进而在1906年掀起兴女学的高潮。

  另一女志士白慧琴,“自幼曾出洋读书,胸中满灌热血,立意想扶助女界,及到家见江阴还没有女学堂,心中很想立个女学堂,开通开通风气。”她游说义务教员说,“你看城中有多少女孩儿,没有一个读书的。欧美各国女子,同男子一样读书,所以他们个个人都懂得道理。我们中国如今弱到极处了,女子也黑暗到极处了,这都是不读书的缘故。妹子想扶助国势,进化女界,才开这个女学堂。”兴办女学的立意,源自于“睁眼看世界”之后对于国运积弱的伤痛,已迥异于传统女性因个人遭际带来的伤怀。显然,这已不是寻常的为提升生活品质的世俗化追求,而是将中西对比的思考灌注于美好的社会愿景,也因此蒙覆了具有献身精神的神圣性。高剑尘提供了循序渐进的策略:

  “盖现在风气未开,女子尚不大懂得读书的益处,若女学堂中虽有手工之类,都不大看重。若是工艺厂,乃以工艺为正科,读书为附科,差不多的人,听说是工艺厂,都肯来学,来的人一定比寻常读书的来的踊跃。……日深月久,既不能为有学问人,而浅近文字,日用之学,及迷信之说,当能粗知一二。于女子教育不为无功,为事既易,来者必众。逐渐推广,工艺既兴,民智亦开,此事宜厚力为之,所以我说工艺厂当为中坚。女学堂为左右翼。女学非不善,若欲一时之间,就要普及教育,恐怕未必有如此之速。”

  无疑,正是这有别于史学撰述的文学,以其真实性令人获得了代入感。这些细节的描摹,使得“女国民”的人物性格逻辑更为清晰:责任的担当须通过事务性操作得以彰显。

  《侠义佳人》塑造的新女性正如时论所指出的那样,“夫惟有自治之学识、之道德之人,而后可以言自由;夫惟有自治之学识、之道德之女子,而后可以言女权。”《女狱花》中许平权、董奇簧到日本、欧美游历、留学,听闻沙雪梅自焚、文洞仁病逝的消息,许平权提前回国开办女学堂,以缔造女界“真正革命的基础”。叶女士为《女狱花》作序感叹,“嗟乎!女子亦国民,何害于国!何令其愚且弱也。岂专制之压力至于极点,女界之奴性亦至于极点耶!……今则国中言女学、女权者亦稍稍萌孽,莫不恶专制、爱共和以唤醒国民之梦梦,而畴谓巾帼中之愚且弱者如故也。”《黄绣球》也曾详细描写女子参与社会、政治改革等的过程。此乃是西方女权思想的中国化,“在鼓励女子参加革命、追求自由、做‘女国民’的同时,倡导女子在‘新国民’的成长中承担起胎教、蒙学、相夫教子等方面的责任,实现强国保种的目标,实则对西方‘女权’参政议政的内涵进行了中国式的改造。”这一女性群像,无所顾虑地从事着有别于为谋生所计的职业之志业,可谓清末女性达到的新境界。

  《中国新女界杂志》创刊人燕斌提出了“女子新道德”说,“若果然发达了,便可与男子,同具有国民的资格,尽一分国民的义务,国家便可实在得着女国民的益处了。”燕斌呼吁,“但深望当事者,勿徒尚物质教育,必发挥其新道德,而活泼其新思想,斯教育一女子,即国家真得一女国民”发表在这一杂志署名娲魂的小说《补天石》极力主张女子的人身自由权,认为导致女子“衰弱”的根本原因是禁锢家中:

  只因数千年来,有一个最奇的习俗,凡是女子,都须收藏在家里,连风儿都不叫吹着。虽有手却不让他做事,虽有脚却不让他走路,只算是男子的玩物罢了。因此那汉族的女子,都衰弱起来。女子既然衰弱了,那女子所生的男子,自然就一代不如一代,也衰弱起来了。列位请想,一国的民族,既然成了这种现象,难怪外人呼他为病夫、为老大罢。

  从燕斌的笔名“炼石”与室名“补天斋”可推知,娲魂很可能是她的另一笔名,即以“女娲补天”明志。

     上述小说涉及兴办女学、女工艺厂,办报刊、出版相关书籍,以及女子出国留学、游历等,所塑造的理想女性不再是被动、无助的闺阁中人,她们处理私人事物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以及面对挫折的勇气和对未来的信心、共图伟业的决心跃然纸上,凸显出强烈的女性主体意识。这一女性意识的自觉,在当时的社会语境中,被表述为“女国民”的实践。这一现象实质上是政治权力的争取与性别权利的厘清的双重表达,标志着女性的社会化成为可能。如果说“国民母”尚局限于被动地对殖民作出了应激反应,那么,观念地转型为“女国民”,则标志着政治建构的主动性,也正是“身体国家化”趋势的强化。

  四 “改造出新中国,要自新人起”

  “自由结婚”是清末报刊与小说中出现的新兴词汇。在“铸造国民母”、成为“女国民”的话语中,破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制,争取“自由结婚”的新式婚姻观念,借保国强种之势而被倡导。自不待言,其时论者将婚姻观念与教育问题相勾连,遥指国家建构与认同。逻辑上,“自由结婚”的主张与个性解放互为因果,而个性解放的意涵放大,便是民族复兴的落实。如此说来,“身体国家化”涵括着国民归属感等一系列问题的展开。

  女子由闺阁淑女教育走向新式学堂教育,不但接受了全新的知识体系,而且使得传统妇德受到了挑战。《女子权》论及旧式婚姻的弊病,痛陈如此,“原来男子虽然为政体所约束,还有许多野蛮自由;惟有妇女,一向制于三从之说,家庭里面重重压制。自从襁褓以至白首,都是一切听命于男子,不能一刻自由。其间婚姻一事,必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尤为妇女终身说不出的苦楚。”《女狱花》中沙雪梅狱中演说,酣畅淋漓,“且我们中国,男女婚姻,皆由不关痛痒的媒人东骗西瞒成的,非如文明各国婚姻自由,男女共能实享爱情,实则多了一重烦恼。然而男人与妻子不对,还可另娶一个,俗名叫做两头大,又可以买妾宿娼,解解忧闷。”旧式婚姻的恶果不证自明。因而,“自由结婚”的倡言突破了传统伦理的阈限,直接成为社会变革的先导。正如黄锦珠所分析:

晚清自由结婚说,最主要的颠覆作用,在于破除家族宗法的主导权,伸张当事人的权益……新式婚姻透过男女自由、提倡女学,以追求强国强种、文明进步为目标,也是把婚姻关系看做国族兴亡的起源……男女婚姻的价值最后座落在整体国家的组织秩序。

  《未来世界》将婚姻作为立宪的基础,“再说起那社会上的人情风俗来,更是立宪自治基础。第一要紧的就是那男女的婚姻,只要全国的同胞一个个都有了这般的学问,自然的男女结起婚来,没有那高低错配的事情,良莠不齐的毛病。到了那般的时代,那家庭教育不知不觉的也就完备起来,人人都有自治的精神,家家俱有国民的思想,这还不成了个完全立宪的中国吗?” “身体国家化”的方案于此更为丰满,也更为显豁。

  作为理想化的设定,“自由结婚”当然不会一蹴而就。《女子权》中袁贞娘与邓述禹虽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到底是皇后赐婚、父母首肯。这一恋爱、结婚的过程可以说新旧杂驳,也说明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向“自由结婚”过渡,需要一个过程,但是毕竟父母的终极裁决权被削弱,起决定作用的则是两性相悦。《侠义佳人》曾以“风俗”论之,“我们中国的风俗,不比欧美的风俗,所以男女平权这句话,别的事都可以平权,只有男女之间,嫌疑之际,是不可以平权的。……我辈现在当先争回别的权利,待权利一概争回之后,这等无谓的嫌疑,也就可随形而灭了。”的确,长期背负外界舆论压力与内心道德律令的中国女性,意欲朝夕之间突破“男女嫌疑”而走向“自由结婚”,是不切实际的。换言之,“身体性”的逻辑重心在于现实政治的考量亦即“国家化”,而非文化-文明层面的移易“风俗”。

  《侠义佳人》对“自由结婚”的探讨尤其深入。小说对有“自由结婚”之名,而无自由结婚之实的“假维新”颇有微词,“自由婚内中有许多好处,不过现在中国那班假维新的自由婚很不好,往往把自由两字认错,几乎同姘合差不多。倘能办理得体,那是很好的。”上过学堂的新女性柳飞琼一心盼望自由结婚,与自称留美归来、风流多金的楚孟实恋爱,依了新法与之结婚。好色无情的楚孟实不但移情别恋,飞琼还被其骗回老家,才知他早有家室,在孟迪民的帮助下离婚。“夫婚姻交合,既由两人之契约而成,则契约之中,决不容有第三者插足之地。”新式婚姻观念已趋成熟,亦即明确了“自由”的本质即是平等。

  至于如何才能“办理得体”,小说塑造了一对佳偶:林飞白与高剑尘。他们相互尊重,在男女交际上也不互相猜忌,是当时夫妻平权的一种理想状况。小说还写了一对自由结婚的新人:

  “我同权斋结自由婚,谅文明人必不以为非,野蛮人一定要好笑。不过我为中国开风气,为女同胞图利益,也顾不得这许多,只要文明人许可就是了。我们女子,应该破除陋习,自家作主,哪能将自家的婚姻大事,付之老迈龙钟的父母?……所以有‘巧妻常伴拙夫眠’这句话。要是自由结婚,哪有这种弊病?男女都是先认识后做夫妻,各人的脾气都知道,两人的学问也知道,还有什么说不来?”

  从中可见出作者对理想婚姻的期许。作者邵振华这一名字所寄托的振兴中华的寓意与小说中认定女子对国家负有责任的判识相一致。而现实生活中,邵振华的婚姻并不如意,在小说自序中曾自叹“吾生不幸而为女子”。这一微妙的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恰恰显露了“身体国家化”的真实意涵,亦即“身体性”是超越了肉身存在的政治符号,是诉诸于国家建构的最直接的指涉。因此,个体际遇的不幸最终可以在政治畅想的美学欢愉中释放并升华。

  相较而言,《女狱花》的作者王妙如的婚姻琴瑟和谐,其夫罗景仁所作《跋》写道,“予每自负得闺房益友,乃结缡未足四年,而竟溘然长逝矣。”《女狱花》的结尾是大团圆式的:

  “我前时与宗祥立约,本说女界振兴之日,为你我完姻之日,今日女界也可算昌明了,虽然宗祥见我时并不将此事提起,但是他也如我的样子,用了心血数十年,竭力把女界洗出光明,今日不与他完姻,未免失信,且我若不婚嫁,国中普通女人必误会我不悦男子,将来愈传愈误,必人人欲为沙雪梅,欲为文洞仁,大伤天地生成之道,安可因区区一身的习惯,为二万万女子的祸根么?”

  诺言的实现依然紧扣着国家民族大计。正如《女子世界》的主编丁初我所言,“女权与民权,为直接之关系,而非有离二之问题。欲造国,先造家;欲生国民,先生女子。”家-国一体的关系昭然若揭。但这并非“家国同构”的现代回声,而是对仍显朦胧但毕竟有了理念支撑的现代家国情怀的再造。

  许平权与黄宗祥、袁贞娘与邓述禹的婚姻都是对当时“学堂知己结婚姻”之说的最好诠释,“终之以婚姻自由,为吾国最大问题,而必为将来发达女权之所自始。”《姊妹花》也是主要描写鲍家三姊妹冰姿、冰洁、冰雪的婚恋遭遇,主张男女自由恋爱而后结婚。可见,知书、求学、交游成为新式自由结婚的基础。理想因此获得了崭新的道德感召力,亦即“身体国家化”的超越性于此赋得意识形态的合法性。

  五 “终身不肯嫁娶,以便专心谋国”

  在清末新小说中,还出现了一类全新的“女英雄”形象,为“救国”而“绝夫妇之爱,割儿女之情”。女子救国不再需要花木兰式的女扮男装,可谓“数尽人材到巾帼,长使英雄泪如线。”这是对清末政治小说“志士美人”模式的超越,女子拥有了选择婚姻对象的自主权、主动权,甚至弃绝结婚本身。

  不少小说设计了佳偶模式。张肇桐的《自由结婚》着力塑造的关关与黄祸是颇具传奇色彩的天赐良缘,两人约定,“缔姻之事,请自今始;完婚之期,必待那爱国驱除异族,光复旧物的日子。”《女狱花》中许平权对黄宗祥言,“男女私情,人所不免,但妹妹此身,已立誓许与我国四万万人,何敢自私自利。今又承哥哥眷爱,请与哥哥约,结婚之期,请自今始,完姻之日,且待女学振兴之后。”《侠义佳人》中孟亚卿以“以两国强弱不均”回绝了道同志和的日本人求婚,“大凡儿女总是情胜于义,亚卿能够为国体而断柔情。”《瓜分惨祸预言记》中志趣相投的夏震欧与华永年也不惜牺牲私人情感,“这中国就是我夫,如今中国亡了,便是我夫死了。这兴华邦是中国的分子,岂不是我夫我儿子么?我若嫁了人,不免分心有误抚育保养这孤儿的正事,是以不敢嫁人。”他们正视男女之情,主张婚姻自由自决,进而以“不婚的自由”表达服从至高无上的国家的决绝,而尤需指出的是,这一切是以女子为主导的。“身体国家化”至此坐实:身体的支配权迄于个我,终于政治理想设定的“我们”,而“我们”则是有别于“己”的“群”,是自觉承负民族复兴的“英雄”。

  《侠义佳人》中的林飞白立誓“作个战死鬼,不愿为亡国之民”。作为妻子的高剑尘如果只是表达理解与支持,秉承的是精忠报国的传统文化而已,而高剑尘的进一步表述才是那个特定时代最撼动人心的:

  “然而我想他们男子既有这样志气,我们女子何可坐守深闺,听他们生死,听国家兴亡,也未免太自弃了。且国家也不专是男儿的,我们女子也有分的,尤不可放弃不问。我也想约合同志,联为一小队,等他们从军,我们也跟着他们行军,一同赴敌,替军人们裹创侍疾,以尽我们女子一分之能力。幸而国家得胜,我们也可从新聚首,做个强国的自由民。万一国家不胜,他们战死,我们也决定死于枪林弹雨,以偿我们平生之志,以谢我们女国民之责,不是狠痛快的事吗?”

  这种共赴战场的慷慨激昂,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身体国家化”的意识形态正在于此:将个我必然的生存悲剧感转化为信仰层面的崇高性,从而分享了国家的神圣性,同时也反向地强化了英雄主义的道德感召力。

  不婚带来的种族延续问题于此凸显。《女娲石》中秦爱浓提出了解决方案,“女子生育并不要交合,不过一点精虫射在卵珠里面便成孕了。我今用个温筒将男子精虫接下,种在女子腹内,不强似交合吗?”《女狱花》中许平权认为,“文明极顶的时候,做女子的定创出各种避孕之法,决不必等地球的灭日,人类已是没有的。”《瓜分惨祸预言记》中的夏震欧也指出“考究那求良种、育婴儿、教子女之法,……以免滋生劣种弱民,遗害于国”。在此,科学的精神使得彻底与传统的婚恋生育观念决裂成为可能,“女国民”的性别意识遂被弭平,具有了与男性平等的独立价值。“女性的独立”本质上隐含着与男性的平等,即权利的平等,这与政治层面的强国保种,与诸列强平等交往的诉求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使“女英雄”成为“身体国家化”方案的最终也是最高的层级。

  这些救国女杰甚至自愿舍“身”扮妓、做妾,“不忌酒色,不惜身体,专要一般国女,喜舍肉身,在花天酒地演说文明因缘”,这显然是中国文化传统无法圆满解释的。《女娲石》中有一段经典对话:

  秦夫人道:“凤葵,你这身体是谁的?”凤葵大声答道:“我这身体,天生的,娘养的,自己受用的,问他则甚?”说罢,满堂大笑。秦夫人也笑到:“凤葵,你说错了。你须知道你的身体,先前是你自己的,到了今日,便是党中的,国家的,自己没有权柄了。”

  这一以“正义”理念为依傍的决绝“舍身”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传统的“舍生取义”,无疑是对传统三从四德观念的颠覆。“身体不再从属于皇权、父权、夫权和家长权的独断统属”,中国女性自身的价值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她们不再是充满个人英雄主义的“侠女”式的孤军奋战,而是结成爱国女子团体,从而累积出具有现代政党伦理的强大政治能量。专述女子救国的小说《女娲石》中,就有女子改造会、中央妇人爱国会、春融党、花血党、白十字社等团体,这些团体之间还互通声气,共图救国大业。

  救国女杰集中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小说中,的确是一值得引起关注的文学现象。将上述女性形象作序列式展开:关关十二岁,一飞公主、金瑶瑟、汤翠仙、楚湘云等约二十岁左右,夏震欧二十一岁,秦爱浓、黄绣球约三四十岁,黄祸母亲、关关乳母、一飞公主奶奶约五六十岁,由此发现,从少年到青年、中年、老年,“女英雄”已形成完整的人物谱系及精神成长史。

  这类全新的女英雄形象,已然超出了传统女性序列,而具有了世界性身位。她们已非传统文学与文化中的闺阁少女、贤妻良母、贞妇烈女、红颜知己、红颜祸水、才子佳人、女扮男装、大义远行等所能涵盖:

  吾中国家族主义,二千年前已大发达,吾向所崇拜之普救主、女豪杰缇萦、庞娥、木兰诸人,非真有爱国救世之诚,发于琼思瑶相,乃亦因家族之刺激逼桚,不得已而出于此途,吾不敢讳言也。

  如果说废缠足、兴女学、倡女权、自由结婚都有现实参照的话,这类“女英雄”形象却更多来源于想象,其现实版自是秋瑾等。她们大多有过国外生活或留学的经历,其理念也更多来自于西方文化。作为自由、平等的符号,很多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受到过罗兰夫人的影响,《黄绣球》中黄绣球就是托梦于罗兰夫人的点拨,由家庭主妇脱胎换骨为救国女杰;《狮子吼》中的孙女钟也是读了“法国罗兰夫人的小传”,走上革命的道路。俄国苏菲亚及其虚无党事迹更多得到革命派的关注,《民报》第二号刊登了其照片,第十五号又发表《苏菲亚传》。金天翮曾译述《自由血》讴歌苏菲亚,清末新小说中也出现了不少以苏菲亚为原型的人物,比如《孽海花》中俄国虚无党人夏雅丽,兹不赘述。

  结语

  与西方女权运动从天赋人权理论推演而来不同,近代中国女性解放与国家建构与认同密不可分。清末与女性有关的报刊主编与撰稿人、小说的作者多为男性,却以女性为拟想的读者。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男性知识人对于女性与救国关系的格外关注,也说明了在当时女性普遍不觉醒的状态下,女性几成被启蒙者。以男性为主的作者群将女性问题纳入到了救亡启蒙的宏大叙事之中,完成了女性身体从个人向集体(国家)的转变,但这无疑也有女性主体意识遮蔽之嫌。

  清末新小说中呈示的“身体国家化”现象,一方面是救亡图存的反殖民政治诉求的逻辑展开,虽源出于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催生的“身体性”考量,但合理地超越了个体生命所要求的普遍人权(Rights),而且还恰切地与精忠报国的传统伦理相接榫;另一方面,“身体国家化”的意识形态属性使个体拥有了信仰的功能,亦即自觉将基本权利让渡于政治诉求(Power)。同时,需要强调的是,“身体国家化”的梳理,使得我们发现,如果说“国民”是素质论的产物,而“英雄”则是信仰论中觉悟者的自觉牺牲,而非日后西方式极权主义的普遍要求。

  清末新小说文本的字里行间开始有意无意地发出女性的声音,尤其是女作家创作的小说中,女性经验的描写,女性视角的思考散播其间。正如英国女权主义者朱丽叶•米切尔所言,女性解放的社会化进程乃是一个累世递进的“最漫长的革命”。总之,这一由“国民母”而“女国民”进而“女英雄”的逻辑行程,说明了女性解放本身的复杂性,亦即突破男权话语的藩篱亦需顾及国情,中国女性不但承负着个性解放的时代要求,也肩负着强国保种的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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