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实在是观察中国历史和社会的一个绝好的切入点。
“权力”一词是中国人最常用的词汇之一。何谓权力?大致上,人们公认权力就是一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一个人拥有迫使你服从的力量,他就对你具有权力。这个概念运用范围很广,举凡生活各领域各方面都能发现权力的影子。而对一个概念定义范围的无限扩展,恰恰是消抹这个概念的开端。中国人的权力最核心的内容、最原始的源头应该是和官府衙门紧密相连的。其他领域的权力用“影响力”来命名,可能更恰当。因此,本书的权力概念更多的是运用于政府范畴,指的是人们从政治体制中获得的、强制性的、迫使他人服从的力量。
先举两个例子来说明权力的概念。明清时期,北京的物资供应全靠漕运,有专门的官署管理。官署会为每批漕粮漕银的押解规定到达日期,而无视运输过程中的天气变化和船队的实际情况。船员水手们不敢违抗,想方设法赶在期限前送达。在这里,漕运衙门就对船只水手们拥有权力。这是无法与之理论、带有强制性的权力。
第二个例子是每个衙门中都有文书,就是抄抄写写的角色,看似没有什么权力。他可能字写得歪歪扭扭,力气没有你大,甚至耳聋背驼,老迈无用,但你就是裁撤不了他。如果你得罪了他,文书可以用文件处理的快慢、抄写字迹的清晰潦草与否,来对与你有关的事务设置程序性的障碍。那么,这个文书就拥有你所没有的权力。
古代中国人对官位趋之若鹜。京郊的道路上,一边是有人老态龙钟告老还乡去,一边是有人千里迢迢顶风冒雨赶考来。科举热、升官图、迎来送往、仕途八卦等“官场文化”流行千年。之所以前赴后继不断付出,是因为人们看中的就是各级官位具有的权力。官场结构是一个严密的、科层化、固定的结构,事事处处都有法律规定。从法律上看,官位越高权力就越大,管辖的范围越大权力就越大,收入也越高。比如清朝七品县令管辖一县百里之地,年俸是45两白银;一品总督管辖一省或数省几千里之地,年俸是180两白银。理论上,人们应该都去追逐品级高、法定权力大的职位。
但同时,我们又看到许多奇怪的现象。有时候,人们追逐的并非是那些品级高、法定权力大的职位。而且,同级别的官员之间权力也有大有小,说话声音也有高有低,一些官员发挥了远大于朝廷授予他的权力,甚至超过了他的上级。可见,在实践中,实际权力的大小与朝廷律法的规定并不一致。也就是说,个人的权力大小与他的品级大小、律法的明文规定没有必然关系。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清稗类钞》记载了这么一则故事:雍正年间,内阁有个供事(也就是办事员,属于“吏”而不是“官”)蓝某,老实上班认真做事。一年元宵节晚上,同事们都回家过节去了,只留蓝某一人值班。蓝某对月独酌,正喝着,有个衣冠华丽的长者走进了内阁。蓝某以为是宫廷值星官前来巡查,站起身来迎接,邀请他一起喝酒。来人欣然就座,问蓝某官居何职。蓝某说:“我不是官,只是小小的供事。”来人又问蓝某的姓名履历执掌,内阁的其他人都上哪去了。蓝某老实回答说平时收发文牍打打杂,有同事四十余人今晚都回家过节了。来人就问:“你为什么留在这儿?”蓝某说:“朝廷公务这么繁重,要是大伙儿都自顾自地,万一发生了什么意外,到时候由谁来负责?”来人又问:“做供事有什么好处?”蓝某说:“希望日后能够‘转正’做一个小官。”清朝为胥吏们设置了转正为官的机制,不过都是些不入流的小官(有官员身份和编制,但没有品级,在九品之外)。来人好奇地问:“做不入流的小官有什么好的?”蓝某笑了:“假如我运气好,能到广东管理个河泊所,那就是大乐趣了!”
河泊所是沿海负责征收渔税的机构,负责人没有品秩,连正式官名都没有,是基层得不能再基层的小官。无论从身份地位,还是工作环境和压力来说,河泊所都没法和内阁比。从法定权力上来看,河泊所只能征收渔税,也比不过内阁供事权力大。